在全区少年儿童欢庆“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启动仪式6月1日在乌鲁木齐市八一中学举行,标志着我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广。此项计划受惠中小学生达70万牞占我区115万城镇在校中小学生的58%。
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出席启动仪式,自治区副主席靳诺宣布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正式启动。
为改善我区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今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稳定奶业发展的意见》,决定从今年起,通过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分步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并逐年扩大补贴规模和实施范围。200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5810万元资金,对22个全区地州所在市和条件具备的县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配送饮用学生奶,并按每人每天1袋、每袋补助1元的标准补贴。其中,南疆三地州由自治区财政按每袋1元标准补贴;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由当地财政按每袋1元标准补贴;其他地区(州、市)由自治区财政按每袋0.7元标准补贴,当地财政按每袋0.3元标准补贴。
尔肯江·吐拉洪说,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实施的一项重要惠民利民政策,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关爱,对青少年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也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学生饮用奶计划”,对学生进行有关牛奶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饮用牛奶对改善身体健康状况、增强身体素质的积极作用,引导学生自觉饮用学生奶。
尔肯江·吐拉洪强调,“学生饮用奶计划”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家庭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设立“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和企业、学校要密切协作,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制定严格的学生饮用奶卫生和质量标准,实行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加强对学生奶生产、加工、配送各环节的监管力度。
我区将采取发学生饮用奶卡(票或券)的方式推进学生饮用奶工作。每月或每季度发放一次的学生饮用奶卡,将由各地政府统一监制,并由学校盖章后生效。为保证学生安全饮用,由学生或家长本人签字领取,凭此到自治区或各地政府指定的学生饮用奶专柜补差价后领取学生奶。
据悉,我区已于5月10日,在全疆22个推广学生奶县市的三分之一中小学校先期开展了“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按照要求,经自治区认定的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标准生产,产品包装上必须印有“新疆学生饮用奶”标志。目前我区共有14家乳品企业获批生产学生饮用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