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人大重点办理的“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的建议,在全国人大农委的全过程督办下,此项重点建议目前已经办理完结。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的决定,形成了对草原生态和牧民补助奖励的长效机制,使草原生态保护和惠牧政策上升到了新的阶段。
据介绍,在2009年全国人大畜牧法执法检查中,人大农委主要负责同志针对草原生态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门向人大常委会领导作了报告。吴邦国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分别对报告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农委在全国进行专题调研,综合分析情况,提出建议。今年“两会”期间,内蒙团也针对此问题提出了“关于增加惠牧补贴提高牧民收入”的建议。两会后,这项建议同李其其格、吴泽刚、色音图三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同类建议一起,被全国人大合并为“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的建议,并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处理建议,由财政部牵头承办,人大农委负责督办。
今年上半年,有关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以后,人大农委多次与财政部等承办单位交换意见,并赴内蒙古、青海、西藏等地开展了深入调研。7月,农委在内蒙古专门召开了草原生态建设暨重点建议办理座谈会,邀请草原省区人大农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人大代表等共同研究问题,进一步做好督办工作。
财政部高度重视该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会同农业部、中农办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共同制定了办理方案,由部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赴宁夏和内蒙古等地开展调研。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提出了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的政策建议。10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政部提交的建议,决定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34亿元,对8个草原牧区省(区)开展补助和奖励。
国务院有关决定出台以后,财政部计划适时召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启动会。全国人大农委也将继续跟踪该重点建议涉及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对在政策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不在享受补助奖励政策的八个省区范围内的其他省区的草原畜牧县可否享受补助和奖励等问题,进行研究。同时,建议财政部等部门继续计划加紧制订配套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抓紧落实有关政策,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像国家“三农”补贴政策一样,逐步提高补助水平,扩大补助范围,让更多的牧区和牧民享受此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