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的大力支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我委的积极争取和不懈努力下,我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两年来,在实现部分游牧民实现的同时,有效缓解了天然草场过度放牧的压力,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基本解决23000余户牧民实现定居,改善了部分牧民靠天放牧、漂泊不定的游牧生活,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高,也为牧民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享受与城镇居民均等基本公共服务及畜牧业生产中的疫病防治和掌握科学养畜知识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牧区经济结构及发展方式不断转变。定居后的牧区经济结构开始由原始畜牧养殖向现代畜牧业、设施农业、特色养殖业、肉产品深加工、服务业等转变,经营方式由过去的单一经营向多种经营发展。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因灾害造成的牲畜死亡率逐年下降。
三是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实施牧民定居工程后,到农区定居的牧民开始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业等非牧产业,减少了因放牧对天然草场植被的破坏;在牧区定居的牧民通过人工种植优质饲草料,实施牲畜圈养、规?;捅曜蓟?,减少到天然草场放牧的频率,有效缓解了草场过渡放牧的压力,同时实施的禁牧、休牧和轮牧等退牧还草工程,使天然草原植被逐步得以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得以改善。
四是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通过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定居点水、电、路、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不断完善,定居点医疗保险等基层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牧区经济、社会面貌不断改变,有力地推动了偏远、高寒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信息来源: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