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自治区召开牧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到2015年,基本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草原保护的法制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1.5亿亩草原实行禁牧,5.4亿亩基本实现草畜平衡;按照“三通、四有、五配套”标准累积定居牧民20.4万户以上,定居率达到65%。到2020年,牧民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全部实现定居,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区农民平均水平,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局面。
去年6月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并首次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各地,8月11日,国务院在内蒙古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牧区工作方针和重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牧区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牧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贾帕尔·阿比布拉在会上讲话提出,要实现这个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要集中力量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以重点生态保护项目为支撑,全面加强草原建设;三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四是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创新牧区体制机制;五是促进牧区经济发展,拓宽牧民增收和就业渠道;六是着力推进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钱智在总经讲话中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牧区发展工作,近年来自治区召开了一系列工作会议,作出了一系列的部署。今年全区农牧民增收1000元的目标是自治区确定的刚性指标,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大幅度增加牧民收入作为今后加快牧区发展的核心,多措并举地发展牧区非牧产业,多渠道、多层次引导和支持牧民,特别是定居牧民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另一方面,大规模、大范围、多层次地对牧民进行现代生产技术和劳动技能的培训,提高牧民就业增收能力。
信息来源:新疆畜牧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