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尼勒克县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尼勒克县根据该县草原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一套科学可行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已发放奖励资金450万元。
尼勒克县草场总面积为919.57万亩,今年将实施草原水源涵养区禁牧15万亩,禁牧补助为每亩每年50元;继续实施2008年退牧还草项目围栏禁牧面积10万亩,每亩给予5.5元的补贴;人工草地21.46万亩,牧草良种按每亩10元给予补贴。
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克其克苏布台村牧民加坎去年在他承包的草场放牧了128只羊,经过工作人员测算,他家放牧羊数小于草场单位面积承载能力,符合国家平衡区草原奖补政策。经草原站工作人员测算后,他今年共获得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金额27960元。
据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分为草畜平衡和生产资料综合补助奖励,尼勒克县草畜平衡奖励面积为885.8万亩,涉及牧户7680户38400人,生产资料综合补助奖励涉及牧户8869户。
信息来源:新疆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