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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草原禁牧1.5亿亩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10

    前不久,一则消息引起了世人的关注:自2011年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新疆已实施草原禁牧1.5亿亩,有399万头(只)牛羊告别了天山南北牧场,被转移至农区圈养。按照规划,今后两年,全疆还将有约470万头(只)牛羊被迁出天山南北牧场。让如此众多的牛羊“背井离乡”究竟有何深意?此举是否意味着新疆畜牧业开始了历史性转型?

  草原之痛

  新疆有天然草原5726万公顷,占全疆总面积的35%,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达4801万公顷(包括荒漠劣等草原),占全疆总面积的30%。然而,目前80%以上的天然草地处于退化之中,其中严重退化面积已占30%以上,草地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草地产草量和植被覆盖度不断下降,产草量与上世纪60年代相比下降了30%~60%。

  过度放牧是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主因。目前,全疆夏牧场理论载畜量为3390.43万羊单位,而实际放养牲畜数量为4270.89万羊单位,超载率达25.97%;春秋牧场理论载畜量为1742.13万羊单位,而实际放养牲畜数量为2718.87万羊单位,超载率达56.07%。而冬牧场因为超载过牧,现有30%的冬草场已不能利用。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是极具代表性的例子。根据上世纪80年代的调查,巴州天然草原面积达1.65亿亩,可利用草地1.23亿亩,居全疆各地州之首。而目前巴州退化草场达5364万亩,占巴州草场可利用面积的43.6%。草原退化导致草原生产能力不断下降,严重制约了畜牧业的发展。同时,草原退化还导致草原生态功能弱化。由于草原植被根系弱化,草群高度和盖度大幅下降,使草原保土固沙能力降低,季节性和永久性裸地面积不断扩大,水蚀、风蚀造成水土严重流失,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生。

  草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还制约了牧民增收,使农区和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去年,巴州牧区乡镇牧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455元,与巴州农区相比有较大差距。

  阿勒泰地区情形也不乐观,过去曾担负着乌鲁木齐市60%以上的肉品供给,境内可利用草原面积达1.08亿亩,占全疆的15%。但是,随着近年草原牲畜数量的爆发式增长,带来的后果则是草场年复一年超载过牧,草场不断退化,草原生态也趋向恶化,这些年每当草原牲畜数量达到230万头(只)以上时,阿勒泰地区冬季牧场就会相当紧张,一旦遇到雪灾等自然灾害,牧民就会遭受大量的损失。

  过度放牧表面上带来了牲畜数量的增加,但由于效益低,其结果是得不偿失。事实表明,过去那种单纯靠天吃饭、过度放牧的游牧生产方式已走到了尽头,新疆的畜牧业必须寻求新的转型之路。

  大手笔背后的决心

  家住阜康市三工河乡拜斯胡木村的叶斯木汗现在是农机大户,去年,全家人靠种地、养殖和经营大马力拖拉机,年纯收入达20多万元。而在8年前,他还是天山天池风景区草原上的一个牧民,在那里他有300亩的放牧草场。2006年,叶斯木汗等牧民陆续从天池及周围草场搬迁到农区定居。定居后,牧民人均分到10亩耕地,阜康市每年还给予每亩地200元生产资料补助。去年,全市牧民人均纯收入达9720元,从去年开始,这些牧民还可以领到国家发放的草原禁牧补助款。到今年,天山天池景区核心区近34万亩草原全面实现了禁牧。

  8年时间,已经让叶斯木汗逐渐适应了现在的生活,这得益于阜康市较早的果断决策。实际上,近10年来,为了遏制天然草场不断退化的状况,新疆一直在做出努力。2002年,国家决定在新疆等8省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通过围栏建设、补播改良以及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等措施,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提高草原生产力,促进草原生态与畜牧业协调发展。2003年~2010年,在国家有关方面政策的支持下,新疆通过休牧育草、封山禁牧、划区轮牧等多种方式,在天山南北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生态效益明显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草原生态恶化的势头。

  但是,要从根本上改变草原生态恶化、畜牧业发展滞后和牧民增收困难等问题,还需要标本兼治,改变传统游牧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向现代畜牧业转型。

  2009年,新疆全面启动了游牧民定居工程,目前在全疆32万户牧民当中,已有12.43万户牧民定居。根据《新疆实施牧民定居工程规划》,全疆在2011年~2020年,还将实现近17万户、76万多名牧民定居。牧民千百年来四季游牧、逐水草而居的生产生活方式将由此得到彻底改变。

  “定居先定畜、定畜先定草、定草先定地、定地先定水”。2010年,新疆实施了定居兴牧水源工程,当年,规划建设的27项定居兴牧水源工程全部开工。对于新疆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有限的省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大手笔。除了财政拨款外,在新疆的大企业、大集团也纷纷冠名出资援建,解决了多年来悬而未决的水源难题。

  2010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34亿元,在新疆、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草原禁牧实行补助,对草畜平衡实行奖励,对牧区牧草良种和牲畜品种改良等实行生产补贴,5年一个周期。这意味着,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牧民持续增收被提升到了国家重要的战略高度。对于新疆而言,这项机制是全疆草原全覆盖、牧民全惠及、资金量最大、影响力最广的一项牧区惠民政策,为全疆实现草原牧区“转人、减畜、转移生产能力”提供了强力支撑。根据国家核定,全疆每年可获得补助资金约20亿元,全疆牧民由此将人均年增收近50%。

  截至今年5月,全疆共计6.9亿亩可利用草原当中的1.5亿亩实施了禁牧,5.4亿亩草原实行了草畜平衡管理。新疆的目标是通过5年时间,使新疆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同时,通过实施牧民定居工程、牧区劳动力转移工程、富民兴牧水利工程,以及建设牲畜标准化小区和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等措施,使全疆以天然草原为主的传统饲养方式转向以舍饲养殖为主的现代养殖方式。

信息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